为做好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根据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交大〔2014〕11号)等文件规定,现制定如下细则:
一、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硕士生导师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的基本条件
(一)校内硕士生导师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具有正高职称且有未完成的项目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选择指导学术型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应有在研并适合硕士生参与研究的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选择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应有正在进行的适合硕士生参与的工程项目,且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研究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二)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具有正高职称且主持有省部级以上项目的导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2.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选择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应有正在进行的适合硕士生参与的工程项目;如选择指导学术型研究生,则须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3.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必须为指导的每一名研究生选聘校内副导师作为研究生校内管理责任人,以便进行研究生日常管理。
(三)不符合基本条件或符合基本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导师,不得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在上一学年未按规定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或未按时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培养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履行导师职责的。
2.未参加研究生新任导师岗前培训的。
3.无故连续3年未指导过研究生的。
三、导师选择指导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一)指导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1.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6级全日制学术性研究生总数按照:教授指导学生限额2人,副教授指导学生限额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指导学生限额1人执行。
2.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兼职导师,选择指导2016级全日制学术性研究生总数按照:指导学生限额1人执行。
3.未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6级全日制学术性研究生总数按照:指导学生限额1人执行。
(二)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1.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总数按照:教授指导学生限额3人,副教授指导学生限额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指导学生限额1人执行。
2.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兼职导师,选择指导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总数按照:指导学生限额1人执行。
3.未完整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总数按照:指导学生限额1人执行。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指导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增加1个招收名额(不累计)。
1.上一年度新增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2.上一年度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3.上一年度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A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
4.上一年度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二)、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五)奖励;
5.上一年度新增主持省部级纵向课题2项(不含校内课题)。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指导导师,本年度减少1个招收名额。
1.在上一年度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不讲诚信、失职、渎职行为,致使研究生身心或利益受到损害。
2.在上一年度的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中有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3. 在上一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能达到学校相关规定而导师认定为合格,经答辩后复检或抽检仍达不到学校相关规定要求。
4. 在上一年度导师同意所指导的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或答辩连续2人次未通过。
5. 在上一年度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省级抽查中有1人次被评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不合格”者。
(五)其他说明
1.本年度所指限额只针对本院录取的学生,其他学院录取的学生按照所在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不受本工作实施细则的约束。
2. 鼓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方向建立指导团队,集体指导研究生
四、双选工作小组
组 长:凌天清
组 员:董莉莉、林孝松
秘 书:石玲
五:双选流程:
1.学生报到后由学院统一召集开会,传达双选的相关要求。
2.由秘书统一收集双选表并填写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3.双选表收集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玲
联系电话:023-62789421
电子邮箱:451766156@qq.com
附件:
1 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2. 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