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环境,同时结合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凌天清
副组长:董莉莉
成员:刘建新 赵华修 汪 峰 何 勇 陈 春 周 蕙
秘书:关海长 石玲 黎 晖
二、工作原则
(一)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条件明确、计划公开、程序规范”,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二)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以内。
(三)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以及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经学生同意,学院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转专业包括转不同专业和转不同专业大类。其中,学生申请转入不同专业大类的,应按规定参加转入专业大类的专业分流。
三、转入细则
1、申请转入条件:平均成绩原专业排名前30%,且具备转入专业学习条件的学习成绩优秀者。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三年级及以上的;
(2)招生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
(3)招生时按文史类专业招入或在读文史类专业现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的、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
(5)已有一次转学或转专业的;
(6)已参加专业分流的;
(7)有补考记录的;
(8)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9)应予以退学的;
(10)有各类处分记录的;
(1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3、接收专业与名额:
专业 |
转入比例 |
建筑类 |
本专业5%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本专业10% |
地理信息科学 |
本专业10% |
4、考核方式与安排:
(1)学生提供原专业成绩排序证明,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2)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笔试与面试,其中笔试占80%,面试占20%。
5、选拔录取标准:学院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的学生,若笔试成绩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可以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或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提出申请。对在第一学年转专业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允许其转入同一年级,也可要求其转入下一年级;对在第二学年转专业的,原则上只能转入下一年级。
(2)申请转入建筑类专业的学生,通过专业测试后,必须转入大学一年级学习。
四、转出细则
1、申请转出条件:
(1)平均成绩原专业排名前30%,且具备转入专业学习条件的学习成绩优秀者。
(2)建筑类专业学生确因无制图或美术功底,经学科专家确认无法适应正常教学需求的。
2、转出专业与名额:
专业 |
转出比例 |
建筑类 |
本专业10%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本专业10% |
地理信息科学 |
本专业10%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学生转专业后因学生人数减少影响建制班的设置(少于25人)从而影响本专业设置的不批准。
五、学生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组提出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拟转出学院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生拟转入学院。
2、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组织考核,由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组提出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拟转入学院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全校学生转专业申请,并呈报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后,将最后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通知相关学院。
4、学院在接到教务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办理好学籍异动等有关手续,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5、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6、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学生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为同层次或高一层次的,应填写相关课程认定申请表,经学院审批后认定;低于转入专业层次与学分要求的课程应重新修读。
7、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转专业直接或变相收取经教育行政和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审批的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或捐赠。
六、本细则适用于2015级及以后年级普通本科学生。
七、本细则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5年12月16日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015至2016学年第二学期)
姓名 |
|
所在学院 |
|
现专业(大类)/年级/班 |
|
生源地 |
省(市) |
录取批次 |
批 |
学号 |
|
拟转入 学院 |
|
拟转入专业(大类)/年级 |
|
招生类别 |
|
专业排名 |
|
申请 转专业 原因 |
必须附带学生书面申请、成绩单、其他证明或鉴定材料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转出 学院 意见 |
对学生学习成绩、遵规守纪等方面是否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的考核意见: 考核参加人员签字: 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转入 学院 意见 |
对学生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发展潜力等方面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综合考核意见: 考核参加人员签字: 考核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
|
|
|
|
备注: 1.招生类别指文史、理工、艺术类、提前批、中外合作项目班等
2.学生在春季学期开学2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