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专业教室使用制度
专业教室是学校进行专业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建设优良学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提高教学设施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院专业教室面向本院师生开放;专业教室支持建筑学、风景园林、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教学,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及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和科技技能竞赛等的展开,以推动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学生积极探究,鼓励学生创新思维,展开设计型、创新性研究。
第二条 专业课行课期间,学生应按时到达教室,按时离开教室,期间不准外出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课,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 保持教室清洁卫生,任何学生不准在教室内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在教室的门窗、课桌和墙壁上涂写及随意张贴。教室使用人员负责教室的清洁卫生,定期打扫。学院定期检查卫生,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学院将给与通报直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第四条 进入教室的人员必须衣着整齐端庄,不得穿拖鞋、裤衩、背心;在教室内都要讲文明礼貌,不讲粗言秽语。
第五条 严格遵守专业教室使用规则,根据开放时间合理使用,开放时间段之外禁止任何人私自占用;学校放假期间,专业教室归学校和学院统筹使用,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存放私有物品。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者自行承担。
第六条 必须爱护教室的公共财物。使用人员对教室内的课桌、椅子、画板、画架和其它设备不得擅自搬动,更不能搬出教室。违者给予纪律处分,若因擅自搬动物件造成损坏,违者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第七条 严禁在专业教室内开展任何危险活动,如追逐打闹、做危险性游戏、擅自使用危险器具、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严禁在专业教室内打游戏、乱搭电线、违规使用电器,如因电线破损、短路等造成的事故由违者自行承担后果。
第八条 使用人员应当提高使用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专业教室安全制度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违者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