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专业教室开放及管理细则

日期:2017年07月05日 作者: 点击:[]

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专业教室开放及管理细则

一、开放目的

专业教室面向本院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开放,支持建筑学、风景园林、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教学,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创新基金项目和大型竞赛等的展开,以推动专业教学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学生积极探究,鼓励学生创新思维,展开设计型、创新性研究。  

二、开放内容

1、本科生开放

本科生建筑学、风景园林、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教学,包括本科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提供设计课程专业教室。

2、研究生开放

研究生建筑学、风景园林、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科学专业教学,包括本科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提供设计课程专业教室。

3、其他科研活动

支持教师、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设计研究,支持本科生、6研究生进行大型设计竞赛。

三、具体安排

1、本科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

开放学期:学年度第一学期

开放周次:3-18周;

开放学期:学年度第二学期

开放周次:3-18周;

开放时间:上午8:00-晚上10:00

注:其他学院人员不得占用

2、研究生课程设计、毕业设计

开放学期:学年度第一学期

开放周次:3-18周;

开放学期:学年度二学期

开放周次:3-18周。

开放时间:上午8:00-晚上10:00

注:其他学院人员不得占用

3、其他研究项目、设计竞赛

开放学期:学年度第一学期

开放周次:3-18周;

开放学期:学年度二学期

开放周次:3-18周。

开放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

注:其他学院人员不得占用

四、安全管理细则

1、学校及学院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卫生,连续三次不合格取消使用资格

2、严禁在实验室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不拥挤,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3、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严禁在专业教室内乱搭电线,由电线破损、短路等造成的事故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

5、严禁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危险实验器具,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6、搞好卫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注意实验室卫生,防止中毒,学生不准在实验室乱吃零食,如因此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要严格遵守专业教室使用规则,根据开放时间安排合理使用,因违反使用章程而发生任何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8、严禁在专业教室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刀、钝器物等,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9、学生应严格遵守专业教室安全制度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0、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素赔。(指已参保学生)

11、学生专业课期间,应按时到教室,按时离开教室,不准在期间外出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课,必须向负责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如未按时到课而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12、学生在教室内,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学院不负责任。学生在专业教室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门追究加害人责任。

13、在专业教室开放时间之外禁止学生私自占用,开放时间段之外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包括偷盗等)由学生自行负责

14、学校放假时间段内,专业教室归学校统筹使用,学生请勿占用或存放私有物品。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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