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的若干意见(2009)》、《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为了提高风景园林、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环节的安排、管理和考核,特制订本管理与实施细则。
一、实践目的与意义
(一)专业实践是风景园林与土木水利专业硕士必修的教学环节,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过程,是毕业的必要条件,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二)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提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拓展学位论文选题、研究思路和积累案例提供机会。
(三)通过专业实践促进研究生了解专业发展前沿,掌握专业理论方法、相关技术,熟悉专业领域技术标准,相关行业政策、法律和法规,提高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
(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培养交流沟通和团队合作的能力,增强学生与设计单位之间相互了解,提高学生的就业机会。
二、实践方式与基本要求
专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累积总时间为应不少于1年。
1、研究生必须参加校内集中实践(即设计工作坊),时间应不少于6个单元。期间根据项目需求研究生可由工作坊负责人派出至联合培养基地工作。
2、分段实践可由导师或研究生根据论文或毕业工作需求自行安排。学院认可的专业实践包括:(1)学校、学院与相关企业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实践;(2)校内导师横向科研项目的实践;(3)经导师同意、学院批准,研究生自行联系的实践单位的实践工作。
三、组织管理
风景园林、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由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管理和实施。设计工作坊建立、研究生实践计划、实践成绩考核等过程环节由“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安排。
四、过程管理
(一)工作坊选择
研究生根据自身兴趣和毕业选题方向,对学院认定的设计工作坊(每年的主题不同)进行选择,可填报3个志愿。在学生志愿与工作坊限定名额发生冲突时,依据学生平均成绩排名决定优先选择权,若3个志愿均失效时,由工作小组进行统一协调安排,分派学生进入到不同的设计工作坊。
(二)制定实践计划
研究生在校内导师和校外实践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1),并报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三)校外实践要求
凡是参加校外专业实践(包括在工作坊派出的联合培养基地和分段实践的校外企业单位)的研究生,必须与学院签订《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2),同时购买相应的保险。
(四)实践过程登记
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要定期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登记表》(附件3),需实践指导人签名。
(五)实践与论文结合
根据“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生的实践内容应与研究方向、学位论文选题紧密关联,需在专业实践时完成开题工作。
五、考核管理
(一)工作坊考核要求
1、工作坊鉴定
设计工作坊结束时,研究生应填写《设计工作坊成绩考核表》(附件4),需由工作坊负责人和工作小组签字确认。
2、工作坊成果要求
工作坊成果为设计文本,必须包含实践项目的分析研究和规划设计部分,两部分内容紧密关联,工作量各占1/2(或同等深度工作量)。文本以A3幅面单独装订成册,并应加盖学院公章,指导老师签字。要求如下:
(1)设计文本应体现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研究生独立承担部分应达到可明确界定的的工作量和相应深度,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2)分析研究部分包含文献研究、场地调研、科学分析与论证等内容,要求选题新颖、问题明确,思路清楚、分析深入、图文并茂。
(3)规划设计部分包含设计策略、设计图纸、设计分析等内容,要求设计图纸完整清晰、技术文档齐全,数据准确,内容和深度须符合相应的行业规范和制图标准。
(二)实践考核成绩评定
1、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需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5)。
2、工作小组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专业实践答辩,成立至少5名专家(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至少 1 名)组成的专业实践答辩组,研究生需汇报本人的实践情况、成果以及体会等,专家根据实践情况进行提问。
3、答辩组专家根据工作坊成绩和答辩情况,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综合成绩,并将评定的成绩填入《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附件6)中。
六、注意事项
研究生在专业实践中要积极主动,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严格遵守实践所在单位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实践纪律的研究生应接受实践所在单位、校内外指导教师和学院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停止实践训练,将有关情况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七、本细则用于风景园林、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的二年级研究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2.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
3.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登记表
4.重庆交通大学设计工作坊成绩考核表
5.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6.重庆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
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的几点说明
一、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应由导师与辅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组”)按照本专业工程领域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硕士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二、硕士生应按制订的实践计划进行学习,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三、实践计划一旦确定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申请, 经导师和所在学院(部)同意后方能执行。
四、计划制定和审核程序
实践计划一般应在第二学年的第1学期开学两周内,由导师(组)与硕士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组)同意,经所在学院(部)负责人与实践基地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执行。
五、实践计划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由所在学院(部)留存,研究生部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