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19年09月02日 作者: 点击:[]

为做好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与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根据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交大〔201411号)、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开展2019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相应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导师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的基本条件

(一)校内导师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的导师。

2.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不含3年)以及已到退休年龄但办理了延退手续具有正高职称的导师,须有主持适合研究生参与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需要的,本人需在2019831前提出申请,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指导研究生。

3.选择指导学术学位型研究生的导师应有主持正在进行并适合研究生参与研究的纵向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选择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导师应有主持正在进行且适合研究生参与的纵向或者横向科研项目以及工程项目,且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研究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纵向或者横向科研项目的依托单位必须是重庆交通大学,工程项目的依托单位必须是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纵向或者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不做要求,工程项目经费单项必须大于10万元、多项累计必须大于20万元。

(二)校外兼职导师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距退休年龄3年以上(含3年)的导师。

2.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不含3年)以及已到退休年龄但办理了延退手续具有正高职称的导师,须有主持适合研究生参与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需要的,本人需在2019831前提出申请,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指导研究生。

3.选择指导学术学位型研究生的导师应有主持正在进行并适合研究生参与研究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现存经费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科研和论文撰写的需要;选择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导师应有主持正在进行且适合研究生参与的纵向或者横向科研项目以及工程项目,且能满足研究生进行研究和论文撰写的需要。

重庆交通大学须为纵向或者横向科研项目的依托单位或者合作单位,重庆交通大学或者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须为工程项目的依托单位或者合作单位。

4.学院为校外兼职导师指导的每一名研究生选聘校内副导师作为研究生校内管理责任人,以便进行研究生日常管理。

(三)不符合基本条件或符合基本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导师,不得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2018-2019年度有未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培养规定或未按时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对研究生培养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履行导师职责的情况、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或违法乱纪行为。

2.2018-2019教育部或重庆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3. 所指导的研究生一年内出现2篇或者2年连续出现学位论文盲审结论为“未到达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

4. 具备我校导师资格,但未指导过研究生且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

三、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一)指导学术学位型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1.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为:教授不超过2名,副教授不超过1名,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每两年不超过1名。

2.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的校外兼职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名。

3.未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名。

4.具备我校导师资格参加过岗前培训但未指导过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名。

(二)指导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1.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的校内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为:正高不超过5名,副高不超过3名,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不超过1名。

2.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的校外兼职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名。具有我校特聘教授资格的可放宽至2名。

3.未完整指导过一届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名。

4.具备我校导师资格参加过岗前培训但未指导过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名。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导师,可申请增加研究生招收数量1名,满足多项条件的,申请增加研究生招收数量不累积。

1.新增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

2.主持科研项目当年到账经费80万及以上。

3.新增主持省部级纵向课题2项(不含校内课题)。

4.1ESI高被引论文、SCI一区、SSCI一区收录论文。

5.被列入到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发布的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

6.获得教学、科研、设计等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七)、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五)、国家级三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二)、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一)奖励。

7.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排名前三)或设计奖励(排名第一)。

8.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

9.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备注:以上成果统计时间为201891日至2019831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指导导师,本年度减少招收名额。

1.所指导的2016级研究生参加学校送审,出现1篇学位论文盲审结论为“未到达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减少1名。其指导的下一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自动列为学校双盲评审抽查对象。

2.所指导的2016级研究生因论文质量原因导致延期答辩或答辩不通过的,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减少1名。  

3.连续3年(2016831日—201991日)无新增科研项目(校内导师的项目,重庆交通大学需为项目依托单位;校外兼职导师的项目,重庆交通大学需为项目依托单位或者合作单位)的,选择指导2019级研究生总数不超过2名。

(五)其他说明

1.本年度所指限额只针对本院录取的研究生,其他学院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所在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不受本工作实施细则的约束。

2.鼓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方向建立指导团队,集体指导研究生。

3.校内外导师需开展对于研究生的实质性指导,杜绝挂名现象。

四、双选工作小组

组长:凌天清

组员:李少奇、董莉莉、林孝松、何锦峰、汪峰、官冬杰、姚阳

秘书:赵宁雨

五、校内导师承担的科研或工程项目由科研办进行核查,校外兼职导师须填写《兼职导师承担科研或工程项目表》并提交支撑材料复印件。

六、双选流程

1.学生报到后由学院统一召集开会,传达双选的相关要求。

2.由秘书统一收集双选表并填写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汇总表。

3.双选表收集截止时间:2019915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宁雨

联系电话:023-62789033

附件:

1.参加2019年双选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2.参加2019年双选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3.兼职导师承担科研项目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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