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本科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交大〔2023〕226号)和《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的通知》(交大教〔20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评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激励学生不断创新、追求卓越,根据《重庆交通大
一.组建评选推荐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荣誉学士学位推荐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申请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受理学生申诉和处理等。
组 长:董莉莉 吴科
副组长:林孝松 张智
纪检监督:赖星霖
成 员:姚阳温 泉魏晓余 俏 周 筠王 希 顾 韩
秘 书:吴 曦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
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已获得学士学位资格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院推荐的荣誉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具体指标由教务处分配。
三.推荐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端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3.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在校期间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0且专业排名居前10%;
4.学生修读荣誉课程成绩不得低于85分;
四.荣誉课程体系
建筑学专业的荣誉课程体系由人居环境概论、建筑设计原理、设计基础1、设计基础2、建筑类专题设计1、建筑类专题设计2、建筑设计1-8构成。
风景园林专业的荣誉课程体系由人居环境概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原理、设计基础1、设计基础2、建筑类专题设计1、建筑类专题设计2、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1-8构成。
城乡规划专业的荣誉课程体系由人居环境概论、城乡规划设计原理、设计基础1、设计基础2、建筑类专题设计1、建筑类专题设计2、城乡规划设计1-8构成。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学院荣誉课程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制度计算。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荣誉课程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
荣誉课程学业成绩为荣誉课程体系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荣誉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创新创业、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总分值不得超过15分(计分标准见附件1)。
六.申请及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重庆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支撑材料(成绩、成果与奖励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提交学院进行审核确认。
2.学院初评。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按照综合成绩和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在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上报材料。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校。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学院推荐荣誉学士奖励加分计分标准
附件2.重庆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3.重庆交通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单汇总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