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交大教〔2025〕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董莉莉 吴 科
副组长:林孝松 刘 振
纪检监督:赖星霖
成 员:姚 阳 温 泉 魏 晓 余 俏 周 筠
秘 书:关海长 黎 晖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应为建筑学、风景园林、城乡规划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计划内必修、选修(不含校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含),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免修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对在校期间获得A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1),或获得国家级文艺类竞赛三等奖以上(排名第1),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排名第1),或承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排名第1),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的,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学生,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包含位于专业排名5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特殊优秀学生的成果将以答辩形式由学校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可参加学院综合排名。
三、综合成绩核算办法
(一)按照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和奖励加分制度计算综合成绩。
(二)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
(三)学业成绩为前四年专业计划内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不含校选课)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四)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总分值不得超过15分(具体详见奖励加分计分标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
四、推免生名额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推免名额,确定2026届我院推免指标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
五、推荐程序
(一)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政策宣传工作。
(二)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秘书处提交推免申请和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查报名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核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排序名单,公示3天。
(四)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以及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和替补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产生推免资格获得者正式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引发的异议,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将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六、其他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申请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二)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4.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
5.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七、奖励加分计分标准
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计分标准如表1所示。
表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计分标准表
类别 |
获奖级别 |
加分限额(分) |
加分范围(分) |
学科竞赛 (1)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一、二、三等奖 |
8 |
8、6、5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重庆赛区金奖 |
4 |
学科竞赛 (2) |
其他A类一、二、三等奖 |
4 |
4、2.5、1.5 |
B类一、二、三等奖 |
2.5、1.5、1 |
C类一、二、三等奖 |
1.5、1、0.8 |
D类一、二、三等奖 |
0.5、0.2、0.1 |
学术成果 |
SCI和SSCI收录1-4区期刊论文 |
6 |
6、4、3、2 |
CSSCI核心期刊论文、EI期刊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CSSCI扩展版或CSCD核心库期刊论文 |
5、3、2 |
建筑类专业重要期刊论文 |
1.5 |
会议论文(EI检索) |
0.5 |
一般期刊论文 |
0.5 |
专利授权 |
发明授权专利 |
5 |
5 |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
0.5 |
文体竞赛 |
国家级文艺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
4 |
4、3、2 |
省级文艺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
3、2、1 |
国家级体育类竞赛1-8名 |
4、3、2 |
省级体育类竞赛1-4名 |
3、2、1 |
荣誉称号 |
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其他国家级荣誉 |
4 |
4 |
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其他重庆市级荣誉 |
2 |
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荣誉 |
0.2 |
项目 |
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国家、市级、校级) |
2 |
2、1、0.5 |
其他 |
公派海外(境外)学习,或进入国际组织实习,或应征入伍 |
0.5 |
0.5 |
说明:
1.学科竞赛
(1)学科竞赛分类依据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24〕65号)执行;
(2)同一学科竞赛多次获奖的以及同一项目内容参加不同学科竞赛获奖,取奖励最高分值,不累加;
(3)同一学科竞赛既有团队赛又有个人赛时,只计算团队赛获奖;
(4)团队性竞赛获奖项目排名前1按100%奖励分值加分,排名前2-3按75%加分,排名4-5按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
(5)比赛设置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
(6)学校未涵盖的专项学科竞赛,可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后,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分;
2.学术成果
(1)申请者为论文第一作者,作者所在单位为重庆交通大学;
(2)论文内容须与本专业相关或与本人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3)发表论文一律以所提供的原件为准,录用通知不予承认;被检索的论文须提交正式检索证明;
(4)核心期刊是指以论文刊出当期是否为北大核心为准(含CSCD收录期刊),建筑类专业重要期刊论文详见附件1;
(5)一般期刊论文(含会议论文,非论文摘要)认定篇数最多不超过2篇,新闻类文章不算。
3.专利授权
(1)专利授权须为原始发明,专利权人为重庆交通大学,限第1发明人。受理阶段或转让、变更发明人的不予承认;
(2)专利授权类别奖励项目中,有多项专利授权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3)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每人限2项。
4.文体竞赛
(1)以团体为单位参加比赛的,成员总数少于(含)11人的,各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2加分;成员总数超过11人的,各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4加分;篮、排、足以实际比赛上场主力队员人数加分;
(2)比赛设置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其他等级顺延;
(3)文体竞赛类别奖励项目中,有多项获奖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4)文体竞赛级别由校团委和体育部认定。
5.荣誉称号
(1)荣誉称号类别奖励项目中,同一项目名称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2)学校未涵盖的荣誉称号,可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认定后,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分。
6.其他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已通过结题验收,每项只计前五名,按照70%、10%、10%、5%、5%计分;
7.所获奖励加分成果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须提供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推免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8.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核心刊物补充清单(建筑类)
序号 |
期刊名称 |
主办单位 |
1 |
时代建筑 |
同济大学 |
2 |
建筑师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3 |
新建筑 |
华中科技大学 |
4 |
古建园林技术 |
北京古代建筑工程公司 |
5 |
世界建筑 |
清华大学 |
6 |
建筑创作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7 |
室内设计与装修 |
南京林业大学 |
8 |
中国城市林业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