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激励学生不断创新、追求卓越,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本科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交大〔2023〕226号)和《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的通知》(交大教〔202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评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建评选推荐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荣誉学士学位推荐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申请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受理学生申诉和处理等。
组 长:董莉莉 陈作明
副组长:林孝松 刘 振
纪检监督:赖星霖
成 员:姚 阳 温 泉 魏 晓 顾 韩 周 蕙 周 筠
王 希 关海长
秘 书:黎 晖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
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已获得学士学位资格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院推荐的荣誉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具体指标由教务处分配。
三.推荐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端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3.符合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在校期间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0且专业排名居前10%;
4.学生修读荣誉课程成绩不得低于85分;
四.荣誉课程体系
建筑学专业的荣誉课程体系由人居环境概论、建筑设计原理、设计基础1、设计基础2、建筑类专题设计1、建筑类专题设计2、建筑设计1-8构成。
风景园林专业的荣誉课程体系由人居环境概论、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原理、设计基础1、设计基础2、建筑类专题设计1、建筑类专题设计2、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1-8构成。
城乡规划专业的荣誉课程体系由人居环境概论、城乡规划设计原理、设计基础1、设计基础2、建筑类专题设计1、建筑类专题设计2、城乡规划设计1-8构成。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学院荣誉课程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制度计算。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荣誉课程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
荣誉课程学业成绩为荣誉课程体系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荣誉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创新创业、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总分值不得超过15分(计分标准见附件1)。
六.申请及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重庆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支撑材料(成绩、成果与奖励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提交学院进行审核确认。
2.学院初评。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按照综合成绩和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在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4.上报材料。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校。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学院推荐荣誉学士奖励加分计分标准
附件2.重庆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3.重庆交通大学2025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单汇总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
学院推荐荣誉学士奖励加分计分标准
加分 类别 |
获奖级别 |
总分限额 |
加分值(分) |
学科 竞赛 |
A类一、二、三等奖 |
5分 (挑战杯和创新大赛不限额) |
5、4、3 |
B类一、二、三等奖 |
4、3、2 |
C类一、二、三等奖 |
3、2、1 |
D类一、二、三等奖 |
1.5、1、0.5 |
学术成果 |
SCI、EI、SSCI、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
5分 |
5 |
核心期刊论文 |
3 |
普通期刊论文(含会议论文) |
0.5 |
专利授权 |
发明专利 |
3分 |
3 |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
0.5 |
文体 竞赛 |
国家级文艺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
4分 |
4、3、2 |
省级文艺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
3、2、1 |
国家级体育类竞赛1-8名 |
4、3、2 |
省级体育类竞赛1-4名 |
3、2、1 |
荣誉 称号 |
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其他国家级荣誉 |
3分 |
3 |
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其他重庆市级荣誉 |
2 |
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荣誉。 |
0.2 |
其他 |
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国家、市级、校级) |
2分 |
2、1、0.5 |
进入国际组织实习 |
1 |
公派海外(境外)学习经历(半年或一学期以上)或在线参与学院组织或认定的国际联合设计工作坊、国际联合研学夏令营(线上学习时长大于8个学时)、应征入伍 |
0.5 |
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
说明:
1.学科竞赛
(1)学科竞赛分类依据以教务处关于竞赛分类调整的文件通知为准,2025届可继续参照《重庆交通大学2022年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调整结果》(交大教〔2022〕12号)执行,2026届及以后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交大〔2024〕65号)执行;
(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与“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在A类基准分值上乘以2,该项奖励加分不限额;
(3)同一学科竞赛多次获奖的以及同一项目内容参加不同学科竞赛获奖,取奖励最高分值,不累加;
(4)团队性竞赛获奖项目排名前3按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4-6按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
(5)比赛设置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
(6)学校未涵盖的专项学科竞赛,可由学院工作小组认定后,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分;
(7)学科竞赛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2.学术成果
(1)申请者为论文第一作者,作者所在单位为重庆交通大学;
(2)论文内容须与本专业相关或与本人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3)发表论文一律以所提供的原件为准,录用通知不予承认;被检索的论文须提交正式检索证明;
(4)核心期刊是指以论文刊出当期是否为北大核心为准(含CSCD收录期刊),其它未列入核心期刊但学术水平较高的详见附件2,按核心期刊加分;
(5)普通期刊论文(含会议论文,非论文摘要)认定篇数最多不超过2篇,新闻类文章不算;
(6)学术成果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专利授权
(1)专利授权须为原始发明,专利权人为重庆交通大学,限第1发明人。受理阶段或转让、变更发明人的不予承认;
(2)专利授权类别奖励项目中,有多项专利授权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3)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每人限2项;
(4)专利授权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4.文体竞赛
(1)以团体为单位参加比赛的,成员总数少于(含)11人的,各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2加分;成员总数超过11人的,各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4加分;篮、排、足以实际比赛上场主力队员人数加分;
(2)比赛设置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其他等级顺延;
(3)文体竞赛类别奖励项目中,有多项获奖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4)文体竞赛级别由校团委和体育部认定;
(5)文体竞赛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5.荣誉称号
(1)荣誉称号类别奖励项目中,同一项目名称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2)荣誉称号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3)学校未涵盖的荣誉称号,可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认定后,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分。
6.其他类别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须已通过结题验收,每项只计前五名,按照50%、25%、15%、5%、5%计分;
(2)其他项目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7.所获奖励加分成果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须提供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推荐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8.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附件2:
重庆交通大学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个人信息 |
姓名 |
|
学号 |
|
性别 |
|
学院 |
|
专业 |
|
政治 面貌 |
|
受处分情况 |
£是 £否 |
平均学 分绩点 |
|
专业 排名 |
|
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
£是 £否 |
是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 |
£是 £否 |
毕业去向 |
推免至××学校/赴××学校深造/于××单位就业/自主创业 |
个人 申请 理由 |
一、荣誉奖项 1.列举本人最具代表性的荣誉奖项; 2.奖项名称需规范表述,以奖状原件中的名称为准。 二、个人情况 简述本科期间获得优异表现的心得,字数不超过300字。 本人承诺以上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学院(公章): |
教务处审核意见 |
主管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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