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院〔2016 〕 17 号
关于印发《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关于加强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支部:
经学院总支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将《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关于加强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6年12月15日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
关于加强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学院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的组织工作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渝教工委【2016】5号、6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党务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经2016年4月25日学院党总支全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的重要意义
1.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的《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是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制度规定为依据,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高校实际而制定的,对于规范高校党组织建设,促进高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学院党总支要组织专题研究和学习,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在思想上保持一致、行动上注重落实,充分认识到重视和加强组织工作活动规范建设,是确保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得以贯彻,确保学院党总支各项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全体党员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强制度建设,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内经常性教育机制,严格按照《基本规范》要求,逐一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学院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 学院党总支成立组织建设规范工作小组,由总支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基本规范》,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发展和组织建设等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各党支部书记为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的第一责任人。
二、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规范
4.主要涉及组织建制、班子构成、任期规定等。按照上级要求,学院党总支做好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小组三级组织机构建构;明确各级组织委员分工、职责、任届期限,按时举行选举。
5.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工作踏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联系群众、勤政廉洁的坚强而和谐的领导班子。根据师生党员规模和工作需要,按照程序和要求,适时调整或组建党组织。积极做好统战群团工作,特别是教职工大会、分工会、分团委等。
(二)制度规范
6.学院党总支和党支部要强化党员发展标准、程序、纪律和政治审查制度等规范,保证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的质量,保障培养联系人工作到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组织生活会双周一次。开展举行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述职评议考核。
7.做大基数、拉长链条,壮大师生党员队伍。尽可能多、尽可能早地让青年学生接受党的熏陶、向党组织靠拢,充分肯定他们的入党热情,充分保护他们的入党积极性,加强入党动机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把优秀青年教师、学科骨干、“双高”教师和优秀学生作为发展重点,制订好发展计划。延长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周期,对确实特别优秀的学生可在高校学习期间吸纳入党,对大部分条件不够成熟的可在毕业后工作单位党组织继续进行培养,特别是要坚决防止毕业前突击提拔党员的现象。
8.加强培养、提高素质,确保党员发展质量。重点加强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阶段、预备党员转正阶段、学生党员离校阶段的党性教育,严格把关党员发展,依据条件、对照标准、严格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与他们交流沟通。
9.认真开展学院分党校工作。举办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精心组织,严格学习纪律和工作程序。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端正学生入党动机,引导学员强化宗旨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思结合,提高自身人文素质修养,严守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力解决学员们存在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等问题。
(三)管理规范
10.认真研究制定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明确目标责任。按照要求和规定,开展组织工作检查,特别是党员教育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和效果、按时收缴党费情况、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群团活动情况等。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处理好“集中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学习贯彻《重庆交通大学章程》,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院党政联席会、党总支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团结协作,为院(系)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2.按要求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关注教师和学生热点、敏感问题,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活动规范
13.创新学院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和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纪念表彰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党章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纪党规系列学习教育,帮助广大干部,特别是青年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理论基础,增强党性修养。结合学生特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应该遵循教育性原则、可接受性原则和民主原则,从确定活动的主题,到开展活动的每个环节要经过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认真讨论,有效开展“党员时政论坛”、“科研竞赛创新”、“精品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助困帮扶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提高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4.明确联系分工与结对帮扶。总支委员联系一个党支部,总支书记刘建新负责联系研究生党支部,总支统战委员凌天清院长负责联系教工党支部,总支副书记赵华修负责联系学生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联系一个学生寝室,每一位党员负责联系1-2名困难学生。结合实际,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和师生;做好学生“135”帮扶工程等活动。
(五)形象规范
15.做好党建工作室等阵地建设,达到“六有”标准。学院党建工作室设在第一教学楼二楼学院会议室,按照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安排专项经费,制作标识标牌,购置必要设备,分类陈列党建资料,主要涉及党建报刊、书籍、党章、条例,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文件、会议记录、党员名冊、分党校及党员发展、支部组织生活情况等,党建专项工作须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16.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院优良学风教风形成,做好党员风采展示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重庆交通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规范教师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健全并落实学院课堂教风督导学风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
17.配合上级组织开展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毕业生廉洁教育“六个一”等特色教育活动。继续办好院刊、青年教师学术沙龙、研究生致知论坛等。
18.用好管好12371党建信息平台。制定并落实《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门户网站建设与新闻管理办法(试行)》。办好学院网站党建专栏、业界名家、师生成果展示等。
三、工作要求
19.学院党总支要加强督查力度,由总支书记牵头,总支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党务干部负责落实。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管理规范意识,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党组织或个人,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全体党员要加强学习,统一认识,振奋精神,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勇于担当作为。
附 件: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简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
2016年12月15日
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简表
规范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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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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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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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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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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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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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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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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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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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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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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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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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标准、程序、纪律和政治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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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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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1次/季度;支委会1次/月;党小组会1-2次/月;党课1次/季度;党组织书记党课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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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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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年;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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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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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进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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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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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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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确定目标任务;年终做好总结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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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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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培训时间32学时/年(党员)、56学时/年(党组织书记和班级成员);1次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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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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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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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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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支持群团组织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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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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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帮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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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书记联系1个党支部(解决困难);党支部书记联系1个学生寝室(解决困难);党员联系一定数量师生群众(掌握信息,做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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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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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期间评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节假日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及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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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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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结对帮扶1-2名困难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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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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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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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校风、教风、学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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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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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标准(场所、设施、标志、党旗、书报、制度);建好、用好管好12371党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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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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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各项活动记录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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