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7年05月24日 作者: 点击:[]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文件

建规院〔2017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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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党建

工作标准》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大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

 2017522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重庆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

1.领导体制

学院建立健全学生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牵头抓总,学生管理(含研究生)、宣传、分团委、分党校、教务、综合等方面协同配合,院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格局。

学院党总支对本院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总支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工作机制

  学院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总支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院党总支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形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3.学生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原则上按年级或专业设置学生党支部,探索学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学生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

4.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根据上级要求,学院统筹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根据支部换届情况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推荐学生党支部书记人选。学院按照上级和学校辅导员工作条例等,落实配备专职组织员和专职辅导员岗位。

  二、教育培养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教职工采取党员推荐方式、学生通过团组织推优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总支审议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分党校、学校党校学习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6.发展对象培养

  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责任。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7.预备党员教育

  学院党总支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学院基层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况。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8.党员继续教育

  党员继续教育结合学生特点,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9.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针对学生特点,构建以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学院分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正常接受教育。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三、发展党员

10.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1.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符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学院党总支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议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原则上每年6月和12月上旬召开。学院党总支全委会审议必须集体讨论、逐一表决。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12.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四、党员管理

13.党内组织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内容,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员的实际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政治生态良好。学院党总支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14.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15.党员权利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搭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五、作用发挥

16.党组织作用发挥

学院党总支主体作用发挥突出,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决有力,有效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建,领导和支持学生党支部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学生党组织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7.党员作用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研究生党员在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六、条件保障

18.制度保障

  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组织工作考评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健全。

19.经费保障

  学院党总支统筹学生党建工作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分党校办学经费满足需要。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落实到位。

20.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创建网上党校园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学生党建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

 

 

 

 

 

 


附件:

入党积极分子至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审查细节规范

 

一、学生入党申请书:手写原件

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共1页,注意:

1.一律用钢笔填写

  2. 由校团委返回该表格原件一份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共7页,注意:

  1.学生简历信息是否齐全,特别是年级、专业、职务等

  2.入团时间、申请入党时间、确定积极分子时间(需一年后)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3.入党介绍人或培养人2名,介绍人更换的证明

  4.填写意见中应明确支部全称和开会时间

  5.填写政审意见、函调证明信及回执、政审材料

  6.社会关系调查

  7.校党校结业证书,分党校结业证书

  8.注意第6页“综合考察结论意见”落款时间、第7页“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的谈话记录”与“支部委员会研究意见”的时间落款

四、思想汇报:至少每个季度写一份,直至转正

五、《重庆交通大学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表》

1.填写每一位群众的意见

2. 支部书记签字落款时间应为:第6“综合考察结论意见”落款时间之前

六、《重庆交通大学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前公示表》

  1.课程全部通过,上学期课程一次性通过

2.专业排名要求

  3.外语、计算机过级达到授位要求

  4.党校培训是否通过

  5.支部书记签字落款时间应为:第7页“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的谈话记录”和“支部委员会研究意见”的时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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