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交大〔2015〕129号)和《重庆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2023年》等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1级建筑类专业(方向)分流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联系建规学院教学办公室黎老师(联系电话:023-62789421、15178719129)、学院纪委书记曾老师(联系电话:023-62789476)。